买卖合同
  通常情况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后的第一步就是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货物。
  对于大的有出口经营权的集团公司,通常由出口部向生产加工及仓储部门下达联系单,而无实体的出口公司则向国内的工厂签订国内的买卖合同。无论是哪一类,有关部门都要以联系单或国内的买卖合同为依据,对应交的货物进行清点、加工整理、刷制运输标志(刷唛),以及办理申请报验和领证等项工作。所以该单据同时也是国内进出口公司内部之间或与内地工厂进行制单结汇的依据。
  此类单据在缮制时要与原合同相符,并且清楚、完整。应主要列明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货物的包装和唛头,及其备货时间。
  国内买卖合同与国际合同内容大致相同,较简单,用中文填写。它是出口公司与国内厂家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
  填写工厂中文名称。

买方
  填写出口商公司中文名称。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编号,由卖方或买方自行编设,以便存储归档管理之用。

签订时间、地点
  填写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地点。

产品编号
  销货合同上应记明各种产品编号,以求联系沟通方便。
  可查看资料里的商品编号。

品名规格
  此栏应详细填明各项商品的中文名称及规格,这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对商品的具体描述说明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
  在单证里填写“中文名称”+“中文描述”。
  如:甜玉米罐头
  每箱6罐,每罐3060克

数量
  数量条款。本栏用于填写交易的货物数量。

计量单位
  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应以适合该货物计量的单位为凖。此栏应填写销售单位而非包装单位。

单价
  价格条款。这是买卖合同中必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而且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也有密切联系。通常由工厂根据成本通过往来函电报价给出口商,双方经过协商后确定此交易价格。

总金额
  列明币种及各项商品总金额(总金额=单价×数量)。
  注意:此栏应与每一项商品相对应。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如:2014年2月20日前,1000CARTON。

合计
  货物总计,分别填入所有货物累计的总数量(包括相应的计量单位)和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以文字(大写)写出该笔交易的总金额,必须与货物总价数字表示的金额一致。
  例如:52000元 表示为:伍万贰仟元整。
  带小数的大写金额标示方法:
  如:360.6元表示为:叁佰陆拾元陆角零分。

备注
  公司多使用格式化的合同,难免有需要改动和补充之处,有特殊规定或其他条款可在此栏说明。
  如:1.需方凭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应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在供方工厂交货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如果供方未将有关票证备齐,需方扣除17%税款支付给供方,等有关票证齐全后结清余款。
    2.所有生产的罐码采用暗码打字方式,不得在罐盖上显示生产日期。
    3.本合同经双方传真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如:质量符合国标出口优级品,如因品质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及索赔由供方承担,质量异议以本合同产品保质期为限。(产品保质期以商标效期为准)

交(提)货地点、方式
  如:买方指定地点,集装箱门到门交货 。

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如:买方指定地点,集装箱门到门交货,费用由需方承担。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如:纸箱包装符合出口标准,商标由需方无偿提供。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如:需方代表按出口优级品检验内在品质及外包装,同时供方提供商检放行单或商检换证凭单。

结算方式及期限
  如:需方凭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应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在供方工厂交货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如果供方未将有关票证备齐,需方扣除17%税款支付给供方,等有关票证齐全后结清余款。

违约责任
  如:违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违约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买方
  出口商公司相关信息及负责人签名,应与公司基本资料中的信息一一对应,包括税务登记号、帐号等。

卖方
  工厂相关信息及负责人签名,应与公司基本资料中的信息一一对应,包括税务登记号、帐号等。